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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日期:2018-01-31 08:45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访问量:957

新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指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规定,为了更好地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制定本指南。本指南将依据法律、法规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及时予以更新

  一、工作机构

  新乡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具体承担新乡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并负责受理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层面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联系电话: 03733696072

传真号码: 03733696772

  通讯地址:新乡市人民东路甲1号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邮政编码:453000

  电子邮箱:xxzfbgkk@163.com

  二、主动公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内容。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包括政府层面的信息公开和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向社会主动公开下列政府及办公室层面的主要信息:

  1.政府领导信息

  2.市政府办公室机构信息

  3.政府规章,政府及办公室规范性文件

  4.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5.政府工作报告

  6.政府公报

  7.市政府人事任免

  8.政府重要会议的主要内容

  9.突发性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10.市政府目标责任落实情况

  11.政府及办公室的公告、公示

  12.日常具体工作中需公开的其他信息

  ()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室层面信息,本机关将主要通过以下方式主动公开。

  1.新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xinxiang.gov.cn

  2.新乡市人民政府公报、政府新闻发布会。

3.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

4.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形式。

  ()公开时限。属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将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按照本指南规定本机关申请获取政务信息。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政务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做其他处理。

  ()提出申请。申请人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详见附件),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处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新乡市政府门户网站(www.xinxiang.gov.cn)上下载电子版本。申请人可通过前述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新乡市政府门户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网上发送即可。

2.书面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持有效身份证明到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当面提出申请,当面提出申请的,应当填写《申请表》并附相关身份证明复印件。

  ()申请的处理

1.受理。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在收到申请后,将对申请的形式要件等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申请事项表述不清楚无法确定是否为本机关制作或应予公开信息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申请人10个工作日内补正;逾期未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

  2.办理。本行政机关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将进行登记,并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照下列要求予以答复;如特殊情况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1)属于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得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3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4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本机关尚未制作获取的,告知申请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

5)申请内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不属于本机关公开;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告知申请人公开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6同一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重复向本机关申请公开同一政府信息,已经作出答复的,告知申请人不再重复处理。

  3.答复。本行政机关按照申请人在《申请表》中的要求,可提供纸质、光盘或其他介质形式的政府信息,并可通过自行领取、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答复。

  ()收费标准。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费标准由财政和价格管理部门确定,收取的费用全部上缴财政。申请人申请减免费用的,可以在《新乡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中一并填妥。

  四、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察机关、上级行政机关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加以解决。

  附件:

1、 新乡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 新乡市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流程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一七二十八

 

 

 

新乡市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申请表

 

 申请人信息

公民

姓名

 

工作单位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法人或其它组织

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营业执照信息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电子邮箱

 

传真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所需信息情况

拟向何部门提出申请

 

所需信息

内容描述

 

是否申请减免费用

□ 申请。请提供相关证明

□ 不

所需信息的指定提供方式(可多选)

□ 纸面

□ 电子邮件

□ 光盘

获取信息的方式(可多选)

□ 邮寄

□ 快递

□ 电子邮件

□ 传真

□ 自行领取/当场阅读、抄录

□ 若受理机关无法按指定方式提供所需信息,也可接受其他方式

选   填   部   分

所需信息的编号

 

所需信息的用途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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