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豫政办〔2021〕26号)要求,现将《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要求,迅速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一、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办公室主管主抓、统筹协调作用,认真对照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细化职责分工。尤其对涉及本地区、本部门的重点任务,要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实时跟进推动,确保落实到位。同时,要对上一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重点针对有明确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的工作任务,逐项核查落实情况。
二、各牵头单位要切实扛起牵头抓总职责,主动协调责任单位同向发力,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并于10月30日前收集汇总所牵头工作任务开展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室。
三、各级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加强政务公开经费保障和人员配备,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密切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推动工作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推广。要将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2021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