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 > 改革成果
统计局2023年“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3-04-19 16:30 信息来源:卫滨区统计局 访问量:2001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8]50号)要求,做好2023年度卫滨区统计局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推动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深入推进统计工作《意见》《办法》《规定》的施行,切实转变统计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坚持将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作为统计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努力构建“不想假、不能假、不敢假”的统计生态。

  二、抽查方法、抽查范围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按照统计局承担的“双随机”抽查事项:统计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和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抽取全区的规模以上工业、规模以上批发零售业、规模以上住宿餐饮业,资质内建筑业、重点服务业和房地产业等专业的一套表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对其进行检查,并及时公开抽查结果。

  三、抽查时间

20234-11月。

四、抽查数量及抽查频次。

根据统计调查对象总体规模和行业分布情况,在统计据质量专项检查事项中,随机抽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随机抽查对象单位总量的10%,每年抽查1次。在统计数据质量重点检查事项中,随机抽查单位数量原则上不超过随机抽查对象单位总量的5%,每年抽查不超过12次。

  五、检查内容

  (一)依法提供统计资料情况; 

  (二)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

  (三)依法为履行法定填报职责提供保障情况;

(四)依法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监督情况。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统计报表制度规定的其他事项。

  六、随机抽查结果的运用

对随机抽查结果,包括抽查对象、检查依据、检查方式、检查事项、抽查内容、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按规定要求予以公示。对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将严格依法依规立案查处。对抽查发现的统计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有效震慑,增强调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计执法监督股要建立健全随机抽查的组织领导机制,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督促等职责,做好本部门的随机抽查工作。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好责任,各专业相互配合,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落到实处。

 

 

 新乡市卫滨区统计局

2023418

 

 

 

 

 

微信信访
APP信访
短信信访

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