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现就我区公平竞竞争审查工作考核制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考核
卫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联席办)负责组织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区公平竞争审查成员单位
三、考核内容
1、统筹组织。检查本年度工作部署、开展政策措施抽查、推动纳入相关考核、信息报送和宣传培训等方面情况。
2、机制建设。了解完善公平竞争内容审查机制等方面情况。
3、审查质量。抽查出台的部分文件,重点检查是否履行审查程序、审查流程是否规范、审查结论是否准确等。
4、培训情况。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培训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情况汇报、网上抽查政策措施、现场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进行。
五、考核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考核工作,按照督查考核要求,准备好相关资料,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进展成效,并以考核为契机,进一步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落实。
2、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履行好牵头单位职责,及时向区政府汇报并统筹协调各相关单位,确保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3、各单位在督查考核期间,严格遵守保密原则。
卫滨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1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