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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滨区人社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5 11:26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访问量:1175

卫滨区人社局2021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为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人社部门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

一、目标要求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是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根 据上级有关要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监督检查进一步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

二、确定抽查事项范围

随机抽查事项范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许可事项

监督检查: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建立随机抽查工作规范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相关内容,确定监管的重点和标准,完善抽查工作规范,逐项明确抽查依据、抽查方式、抽查对象、抽查要点和工作程序,作为开展抽查工作的操作依据各执法单位要在抽查工作规范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随机抽查工作指引,方便执法检查人员操作,增强监管执法的统一性和科学性

四、具体安排

(一) 确定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通过随机抽取等方式, 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被随机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确有其他重要公务等原因无法参加,按抽取先后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二) 明确抽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 按有关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为不低于检查对象的5%,抽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对涉及民生和安全的重点监管领域,以及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可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抽查方式以书面检查和现场检查为主。

(三) 规范执法检查程序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做到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执法全过程可回溯管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对检查对象进行执法检查时,检查人员须出示执法证件,亮明身份,告知检查目的和具体要求,并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实地核查、制定询问笔录、建立检查台账等工作,做好执法检查全程记录。

(四)强化抽查结果公示运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及时将抽查检查结果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建立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的,应按规定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归集至本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五、有关要求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研究,切实把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对随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开展整改回访,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同时推动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失信联合惩戒建设要及时总结随机抽查工作经验,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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