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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质量十条措施》
发布日期:2021-12-17 17:11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4407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政务大数据局各相关业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质量十条措施》,转发给你们,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结合本部门实际,根据职权参照执行。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卫滨区税务局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卫滨区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卫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112月16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质量十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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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