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政务大数据局各相关业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办质量十条措施》,转发给你们,请组织人员认真学习,结合本部门实际,根据职权参照执行。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卫滨区税务局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卫滨区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卫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1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