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队、协会:
现将《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0日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好卫滨区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服务效率和服务水平,最大程度地满足办事企业和群众的便利化服务需求,保障民生,确保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共新乡市委办公室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优化营商环境十条措施》的通知》、《新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精神、《卫滨区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卫滨区做好“六稳”工作 落实“六保”任务实施方案》,把企业和群众办理业务便利度、快捷度作为衡量标准,把企业和群众对营商环境建设成效满意度作为改革取向,以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为抓手,扎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规范化,推动政务服务理念、制度、作风全方位深层次变革,全力打造“审批事项少、办事效率高、服务质量优”的营商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围绕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完成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市场监督管理职能,以企业和群众办事“一次办好”为改革理念和目标、以权责清单为基础、以流程再造为关键、以“互联网+”为支撑,全面推进行政审批一平台通办、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实现“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趟”。提升服务效能,创新监管方式,着力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体制机制障碍,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努力打造门槛低、效率高、服务好、秩序优的营商环境,最大程度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共享改革红利。
三、具体措施
(一)继续推进“全程电子化”线上与线下深度融合 。
倡导申请人通过河南掌上工商APP手机平台办理业务,实施受理窗口线上“全程电子化”与线下“业务系统”相结合的方式受理业务。全面提升受理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做到线上线下办理统一业务标准、统一受理口径,实现无缝衔接。(责任单位:注册股、各所)
(二)放宽市场主体名称登记。
实行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称自主申报制度,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外,取消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在全区范围内实行名称自主申报制度。经权利人书面授权同意,市场主体的名称可以使用他人商标作字号;外地知名字号企业到卫滨区投资,允许新办企业名称前冠以控股企业行政区划和字号。(责任单位:注册股、各所)
(三)放宽经营范围登记。
申请人可以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允许企业和个人参照行业习惯、专业文件等申请经营范围,支持新兴行业、新兴业态发展。为申请人提供经营范围规则基础信息库,企业只需在系统中进行勾选,不再进行核定。(责任单位:注册股、各所)
(四)实行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
进一步简化企业、个体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申请人登记时无需提交住所(经营场所)证明材料,只需签订承诺书,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即可办理营业执照。(责任单位:注册股、各所)
(五)推行“全区通办”改革。
申请人可在全区任何一个工商所提交经营地址不在该辖区的个体工商户申办资料,利用全程电子化完成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办理业务。(责任单位:各所)
(六)承诺“限时办结”。
对各类市场主体的设立、变更、注销等审批事项实行“审核合一”,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落实“限时办结”制度。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等简单事项手续完备,当场办结。(责任单位:注册股、各所)
(七)执行“实名认证”制度及形式审查义务。
对各类市场主体设立、变更、注销及备案,严格执行实名认证制度及形式审查义务,对确需开展实质性审查的,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环节工作。(责任单位:注册股、各所)
(八)推行“容缺受理”。
申请人主要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登记条件,但次要材料欠缺时,申请人做出书面承诺,可先行登记发照,在规定期限内补齐材料,完成办理流程。(责任单位:注册股、各所)
(九)实行执法报备制度。
向社会公示执法事项清单、抽查规则,定期向区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备执法计划,严禁未经报备开展突击式执法、随意式执法。实行行政执法分级管理,根据市场主体守法信用情况,增加或减少对市场主体的执法检查频次。实行精准执法、柔性执法、服务型执法,严禁刁难式执法和简单粗暴地“一刀切”式执法。(责任单位:区局各办案单位)
(十)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制度。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执法时间、执法人员、执法方式、执法内容、执法结果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信用监管股、有关业务股室所)
(十一)实行风险告知制度。
通过向社会公示清单、发放一次性告知书等形式明确告知市场主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风险点,让市场主体知晓违法“红线”。(责任单位:有关业务股室、各所)
(十二)加大监察执法力度。
加大市场执法力度,重点查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恶意炒作等行为,同时对“小店经济”“夜经济”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责任单位:监管股、各所)
(十三)规范涉及企业的行政处罚行为。
对违法企业实施行政处罚,做到适用法律正确,严格执行告知、听证、送达等法定程序,处罚遵循过罚相当的原则,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适用相应的处罚种类和幅度。(责任单位:法制股、各办案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加强领导。为保障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顺利推进,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负责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指导、督促和协调,及时会商研究、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股(室)、所、队、协会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注册股,统筹协调政策措施研究制定、任务推进落实、效果考核评价等工作。
(二)协同配合,强力推进。各相关股(室)、所、队、协会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实时信息互通共享,增强工作合力。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对照,对标对表抓好工作的落实。对营商环境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要找原因、出对策,主动加强工作沟通和政策协调,借力借势破解工作瓶颈,共同促进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整体有序推进。
(三)落实责任,监督考核。各责任股(室)、所、队、协要主动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根据本方案要求,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合理分工,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列入绩效考核指标,加强对推进工作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行为的督查督导力度,确保优化营商环境考评机制有效实施。
(四)转变作风,提升服务。秉承“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营造 “人人都是营商环境”的氛围,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服务意识,推动思想解放、作风转变、能力提升,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努力打造一支理论高、业务强、敢作为、能作为的服务型干部队伍。建立健全科学的服务评价体系,实行“不能办”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所有人员进行考评,重点解决直接办事人员服务意识差、执法能力弱的问题,彻底消除“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打通服务市场主体的“最后一公里”。
(五)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引导作用,利用网络新媒体主动回应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对热点难点问题予以及时回应和解答;对典型案件要及时予以曝光,扩大社会影响,震慑违法行为,赢得社会支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广泛宣传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成效,展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良好作风和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