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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卫滨区开办企业一网(窗)通办 一个环节 一日内(半日) 零成本办结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1-04-23 16:59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930

区市场监管局、公安分局、税务局、人社局、医保局、政务大数据局各相关业务部门: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新乡市卫滨区开办企业一网(窗)通办一个环节 一日内(半日) 零成本办结的实施意见》,各相关关业部门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新乡市公安局卫滨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新乡市卫滨区税务局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乡市卫滨区医疗保障局

新乡市卫滨区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2021423

 

关于卫滨区开办企业一网(窗)通 一个环节  一日内(半日) 零成本办结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优化我市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开办企业便利度,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激发市场活力,繁荣市场经济。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印发《新乡市卫滨区开办企业一网(窗)通办一个环节 一日内(半日) 零成本办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将全区开办企业确定为1个环节,即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将印章刻制、税务、社保、医保、公积金适用于“一网通办”登记等纳入企业设立登记环节中。利用河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网上服务平台和政务服务大厅企业开办服务专区,推进企业开办全程一网(窗)通办,将全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鼓励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实现半天办结。争取财政支持,为新开办企业免费刻制首套印章,加大税控盘抵扣力度,实现新开办企业零费用。全面推行企业开办“1110”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企业开办服务能力

1.全面推广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利用河南省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协同公安、税务、人社、市级公积金中心、政务大数据等部门,依托平台实现部门间信息共享,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一网通办”,推广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理。各部门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提升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比例。(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卫滨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政务大数据局配合)

2.积极推行线下“一窗通办”。推动服务大厅设置企业开办服务专区,将分设的企业设立、印章刻制、税务、社保、医保等窗口进行整合,引导银行入驻,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并联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企业开办线下“一窗通办”服务模式。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企业线上审核通过后可线下“一个窗口”一次办结。同时通过邮寄、自助打印等实现“零跑腿不见面”办理。(市场监管局牵头,卫滨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政务大数据局配合

3、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环节、时间。将我区开办企业简化为1个环节,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即:企业设立登记环节,将印章刻制、税务、社保、医保等纳入企业登记,原则上半天办结,最长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卫滨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区医保局配合)

(二)推进实施新开办企业“零成本”

1.首次印章刻制费用争取纳入财政预算,由政府买单,切实降低新开办企业成本。

卫滨公安分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配合

2.加大税控设备抵扣力度,鼓励向新开办企业免费发放。加大为新开办企业抵扣税控设备费用的力度,确保新开办企业应享尽享。鼓励改变税控设备“先买后抵”的信用方式,免费向新开办企业发放Ukey。(区税务局负责)

(三)大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发票、电子印章应用

1.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在加强监管、保障安全前提下,依托省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管理系统,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作为网上办理企业登记、公章刻制、涉税服务、社保登记、银行开户等业务的合法有效身份证明和电子签名手段。提高企业在电子商务领域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的便利性。(区政务大数据局牵头,区市场监管局、卫滨公安分局、区税务局、区人社局配合

2.推进电子发票应用。继续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区税务局负责)

3.推动电子印章应用。鼓励具备条件的部门探索协调推进

电子印章应用管理。(区政务大数据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新乡市卫滨区开办企业便利化工作要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目标分工,确保落实到位。

(二)强化推进落实

各部门要对照责任分工,加快推进,积极落实,实现我市开办企业一网(窗)通办、一个环节、一日内(半日)、零成本办结。

(三)注重工作成效

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将开办企业作为“一件事”进行宣传落实,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引导群众通过开办企业“1110”模式办理,让群众切实享受到改革成果,增强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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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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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