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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08 16:39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179

各股室、所、队、协会:

现将《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工作安排

 

按照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管重点工作安排》要求,依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163号令)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就2021年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监管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事中、事后监管,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为基本手段,重点监管为补充,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对民生联系紧密的机动车、建筑、环境、食品等重点领域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加强日常监管,依法规范检查行为,进一步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切实促进我检验检测服务业的健康有序发展,不断提升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二、工作安排

在坚持日常监管的同时,每季度要有针对性的安排一次重点监管活动。

(一)第一季度

对本辖区内所有2020年度新取证机构开展集中服务,实现新取证机构全覆盖,建立并完善监管档案。

(二)第二、三季度

1配合省、市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

2、做好移交线索的案件办理工作,并将结果公示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3、根据本辖区实际,制定对重点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第四季度

1配合市局开展对已整合到位公共检测中心调研工作。

2、2021年以来监督检查中存在突出问题机构、被投诉举报机构开展“回头看”,并落实问题整改。

三、检查重点

(一)检验检测机构主体责任自查制度及诚信建设落实情况,自查是否真实有效;

(二)未经检验检测,直接出具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三)篡改、编造检验检测数据、结果;

(四)超出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检验检测能力范围,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数据、结果;

(五)检验检测结果与原始数据不一致,且无法溯源;

(六)漏检关键项目、干扰检测过程或者改动关键项目的检测方法,造成检验检测数据或者结果错误;

(七)替换、调换应当被检验检测的对象;

(八)接受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的资助或者存在影响检验检测公正性行为;

(九)未按照规定办理标准、授权签字人变更。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确定时间节点和重点监管对象。各基层监管部门要根据共性问题举一反三、以点带面,加强对检测机构的监管查处力度,确保检验检测行业规范有序,不再出现类似违法违规现象。

(二)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要把与民生联系紧密的领域作为主攻方向,以排查问题、发现隐患为手段,以解决问题、消除隐患为目的,以落实机构主体责任为抓手,把管理体系是否有效运行、仪器设备和从业人员管理是否规范、原始数据与各项记录是否能够形成合理闭环等作为重点,提高监管靶向性。

(三)依法检查,及时信息公开。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信息,实现全过程留痕。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好后续处置工作,并将案件处理结果按时间节点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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