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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卫滨区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6 15:07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102

各股室、所、队、协会:

现将《卫滨区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325

 

卫滨区深入推进口罩质量监管

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当前,我国聚集性疫情和零星散发病例时有发生。口罩作为基础性防护的重要产品,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关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成效。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局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于今年3月至5月开展深入推进口罩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口罩质量提升专项整治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监管和服务并重,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开展专项抽查,强化生产源头控制,注重流通领域监督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口罩等违法行为,解决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加强口罩质量帮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发挥品牌引领作用,促进口罩质量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辖区口罩生产企业所有证照情况;生产医用口罩的,要重点检查是否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生产许可;熔喷布等关键原材料进货验收、口罩出厂检验等质量管控情况;口罩标签标注及执行标准情况,医用口罩是否严格按强制性标准以及经批准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非医用口罩执行技术要求是否低于国家标准,是否缺乏关键项目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一旦发现质量安全隐患或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要及时预警,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二)积极配合市局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积极配合市局加大对产业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农村等地区生产销售企业对非医用口罩,要加强流通领域监督抽查,突出抽检靶向性和时效性。

(三)强化不合格产品后处理。第一时间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处置,责令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严防流入市场。严格落实购销台账制度,开展生产、流通全流程追溯,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并及时依法予以处置。对监督抽查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要明确整改措施和期限,并及时组织复查,核实内部整改等情况,加大对问题企业的整顿力度,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情节严重的依法严厉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

)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相关标准、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以及生产销售“三无”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和虚假广告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未按规定取得许可和备案擅自生产销售等违法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照“黑窝点”。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切实形成高压震慑。发现涉嫌出口不合格产品线索,要及时移送海关、商务等有关部门。加强行刑衔接和案件移送工作,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恶劣的重点案件,集中力量挂牌督办。

)大力促进口罩质量提升。加强政策引导,支持口罩企业加强原料供应链建设,稳定和提升口罩企业优质原料保障能力。鼓励口罩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改造,加强对原材料、制造工艺等关键技术研究,激发产业发展活力,促进企业降本增效。加大企业技术帮扶力度,大力开展标准培训专项活动,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相关标准组织生产。开展质量技术帮扶“巡回问诊”活动,组织“产品医院”深入企业开展“质量义诊”,实行“一企一策”,帮助企业建立完善质量管控体系,推动口罩质量提升。国有企业要发挥表率作用,积极提供高质量口罩产品。

)切实落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对本地区所有口罩生产企业组织专题培训,宣讲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督促企业牢固树立质量责任意识,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加强原材料进货的质量把关,建立并执行原辅材料进货验收制度,如实记录原辅材料采购、查验、使用情况。督促企业建立完善产品档案和购销台账,切实保证产品生产销售全过程可追溯,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立电子化的口罩追溯体系。

)积极培育口罩品牌。把品牌建设作为促进口罩质量提升的重要内容,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多渠道、多方式加强品牌培育。强化示范引领,引导各地防疫物资龙头企业、产业聚集区加强品牌建设,以主产区为示范引领,以点带面辐射全国,提升口罩品牌影响力。开展广告助企帮扶活动,推广企业品牌。鼓励行业协会依托产业集群,指导企业开展品牌创建、培育和宣传活动。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强化责任担当,细化责任分工,加强工作指导,立即部署落实。

(二)积极宣传引导。及时发布治理成果,曝光典型案例,形成专项整治行动的强大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加强对质量管理先进典型企业的正面宣传,广泛开展口罩科普知识宣传和消费警示提示,形成放心消费的良好环境。正确引导广大群众参与,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形成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协调配合。充分发挥标准、认证、检测等“工具箱”作用,按职责做好各类口罩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区相关部门间信息沟通和执法协作机制建设,提升问题发现、预警通报和协同监管的能力,提升监管合力。

(四)总结推广经验。对专项整治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及时总结提炼,形成口罩质量治理有效模式,加强宣传推广,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切实促进口罩质量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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