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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19 17:26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895

各股室、所、队、协会:

按照国家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的工作通知》精神,结合市局《关于开展特种设备安全集中攻坚行动通知》要求,针对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率有所下滑,高度限位装置不当、缺失、损坏和实效,作业人员无证操作、违章操作等事故隐患和问题。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保障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决定在全范围内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确,确保排查治理工作扎实有效。部门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采取必要措施,对起重机的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桥门式起重机械高度限位装置情况,进行隐患排查治理,摸清设备底数和安全状况,按时上报情况,发现问题,立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新乡市《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方案集中攻坚行动的通知》相关要求,建立安全事故隐患台账,依法依规进行进行处置并开展集中攻坚行动,确保问题能够得到有效解决,保障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

二、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进一步完善协调机制。协调河南省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院新乡分院充分利用其特种设备安全的技术支撑作用,积极配合做好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同安全监察机构的沟通协调机制,在开展起重机械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发现起重机械未经使用登记、定期检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桥、门式起重机械高度限位装置不符合要求等事故隐患,要立即告知相关生产、使用单位限期整改并书面告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三、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落实起重机械安全主体责任。各单位和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按照职责,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起重机械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的宣传力度,落实各方责任。督促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开展起重机械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工作,新乡特检分院要在落实检验检测主体责任的同时积板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大力宣传相关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活动,为排查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起重机械生产、使用单位,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立即进行整改并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本门,确保起重机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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