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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加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分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9 10:19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993

各股室、所、队、协会:

为深刻汲取6月13日湖北省十堰市燃气泄漏爆炸事故和近期全国等地发生燃气爆燃爆炸事故,进一步做好全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公共安全和公众安全,根据《卫滨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方案》卫滨安委【2021】10号文件要求和分工及领导批示要求,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分工如下:

一、工作分工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重点对气瓶充装许可(包括汽车载用气瓶的充装站)、涉及的压力管道、移动压力容器以及涉燃气、供热、供暖特种设备安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

2、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股,开展燃气产品质量、燃气器具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燃气器具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出厂销售的产品是否符合质量规定。

3、各所对辖区内专业市场、农贸市场、农村集贸市场等燃气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市场内是否安装燃气管道,经营户是否违规使用燃气、燃具,是否加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督促市场开办方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

二、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工作分工,各部门负责人亲自安排部署,负责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台账,摸清底数,隐患排查详实,整改落实到位,形成闭环管理。

2、燃气排查工作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各部门每月最后一周的周四上午,将本月燃气排查工作开展情况报局特种设备股汇总。联系人:段海燕 电话 18737377887.

3、注重宣传引导,利用网络、微信工作群、宣传单等多形式,加大用气知识和防范基本技能宣传,增强公众风险防范意识,确保用气安全。

    4、排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依法依规上报区安委会,发现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线索及时向市局移交。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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