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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卫滨区反不正当 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03 10:45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626

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更好营造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政府同意,制定卫滨区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现将《卫滨区反不正当竞争际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 年12 3  

  

  卫滨区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更好地研究解决维护竞争秩序重大问题,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政府同意,建立卫滨区反不正当竞争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场监管局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市场监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局、委网信办、教育局、工信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文旅局、卫健委、等 11个部门组成,市场监管局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管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区和专家参加。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卫滨区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集 人:刘晓冰  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召集人:冀景法  区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张拥军  区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军  区教文体局副局长

于学科  区科工信局副局长

 银  区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骞  区民政局副局长

郭晓琳  司法局副局长

杜喜勇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

朱魁元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刘光辉  区文旅局文化执法大队大队长

  利  区卫健委副科级干部  

 

卫滨区反不正当竞争局际联席会议联络员名单

 

办公室主任:褚佳斌市场监管局市场秩序监管股股长

   员:周延龙 区市场监管局市场秩序监管股级主办

   燕 区网信办科员

岳金波 文体办公室主任

程婷婷 区科工信局科员

周自强 卫滨公安分局

吕鑫鑫 民政科员

王连晓 司法科员

   鹏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员

张艳敏 农业农村科员

   文旅局科

 静 卫健委综合监督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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