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队、协会:
近日,我市遭遇极端天气,给各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等药品质量安全带来了不利影响,为落实相关单位药品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控制影响药品零售、使用环节的风险隐患,严防药品安全事件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加强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使用单位的药品质量安全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及使用单位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落实药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积极克服此次极端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对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充分评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药品零售企业重点加强对陈列药品的养护,疫苗接收等使用单位重点加强对供电系统和储存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药品、疫苗质量安全。
二、服务企业纾难解困。要主动与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取得联系,及时走访了解企业经营现状,扎实开展“万人助万企”实践活动,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持续加大对药品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及时采取提醒、告诫、约谈等多种“温情”行政措施,引导企业对因暴雨造成的不合格药品、疫苗进行登记造册,并依法依规处置,尽快恢复正常经营秩序,确保药品正常供应。
三、认真排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及时移交。各单位要密切关注辖区内药品安全状况,通过监督检查、风险排查等渠道,对辖区内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进行全面督查,重点检查药品零售企业、使用单位销售、使用不合格药品行为,一经发现立即移交,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