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队、协会:
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药品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双节”期间药品(疫苗)、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管工作,严防重大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事件发生,有效保障节日期间广大人民群众用药、用械、用妆安全,全力开展债后重建,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营造安全有序的节日环境。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做好2021年中秋国庆期间药品监管等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