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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类药品的紧急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29 08:58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2563

各股室、所、队、协会:

当前,全国新冠疫情形势复杂、严峻,中高风险地区相继增加,根据2021年10月27日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及我局疫情防控工作紧急会议精神,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类药品的紧急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立即行动,认真贯彻落实,即时起我区全辖区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类药品,同时做好“止咳、抗菌素、抗病毒”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并落实顾客扫码、测体温、佩戴口罩、一米距离、提醒有相关症状的群众就近到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就诊等疫情防控要求。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8日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烧”类药品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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