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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9-03 15:47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211

股室、所、队、协会

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尽快组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召开约谈会,安排布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类”药品实名销售登记(登记表见附件1)工作,要求药品零售企业建立发热病人“早报告制度”。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和药品流通环节监管措施。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日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药品流通监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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