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股室、所、队、协会:
为进一步加强可用于医疗美容药品的监管工作,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辖区内药店、医疗机构相关药品的监督检查,填写检查记录留存归档,发现违法线索及时移交,并于2021年11月24前填报《医疗美容药品检查情况表》报药化械科。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8日
附件: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药品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