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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6-25 15:42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188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1年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相关股室、所、队:

为切实做好卫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保障公众用妆安全,现将《2021年卫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2021年卫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2021年卫滨区化妆品监管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部署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根本导向,以“守底线、追高线、争一流”为目标任务,深入贯彻实施《条例》及配套文件,坚持改革创新,转变工作方式,推进智慧监管,促进能力提升,深化安全监管,服务产业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坚持目标引领,着力强化体系建设

(一)配合化妆品监管法规体系建设。积极配合《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制订出台,推进《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宣贯实施。配合做好有关法规、规范性文件制修订的意见征求工作。

(二)完善化妆品风险监测体系。完善不良反应监测工作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力量。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

(三)推进化妆品智慧监管。以监管需求为导向,以统一规范、安全可控、急用先行为原则,坚持大系统、大平台、大数据的思路,推进建设集约化、体系化、智能化的化妆品监管应用支持系统,推进智慧监管应用。配合推进国家备案等相关新系统应用运行,实现国非特化妆品备案等全流程网上办理,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强化责任担当

(一)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配合落实备案人制度,加强对备案人政策指导和监督,督促其建立并执行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和履行不良反应监测、产品召回等义务,整体提升化妆品质量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备案制度,注重提高备案质量,完善普通化妆品备案后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已备案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的监督检查,努力提高备案产品抽检合格率。

(二)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监管。针对儿童化妆品制定的特殊政策,对经营过程加强监管。按照局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儿童化妆品专项检查,摸清监管底数,明确检查计划,分解落实监管责任,对儿童化妆品开展备案后全覆盖技术核查;对母婴用品专卖店、商场等儿童化妆品经营者开展重点监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儿童化妆品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

(三)加强对重点领域的监管。继续聚焦网络经营环节,深入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总结“线上净网、线下清源”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经验,待《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实施后,按照省局统一安排,积极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阶段专项行动,督促化妆品网络经营者依法履行主体责任,规范化妆品网络经营秩序。创新对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网络经营者的监管措施,有效净化市场环境,降低化妆品经营环节安全风险,保障化妆品经营规范有序。

三、坚持全程监管,着力防控安全风险

)推进抽检监测“早预警”。配合抽工作,全面规范抽样管理,推快检普及应用,持续加强对儿童护肤类、宣称祛痘/抗粉刺类、面膜类、祛斑/美白等重点产品,美容美发机构、集中交易市场、电子商务平台等重点领域的监督抽检力度,切实提高问题产品发现率,发挥监督抽检在日常监管、专项整治中的“风向标”作用。

)推进日常监管“增效能”。聚焦重点环节、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做精做细分级分类监管,综合运用常规检查、有因检查、飞行检查等手段,加大对化妆品备案人、网络销售、美容美发美妆美甲机构、集中交易市场等的检查力度,高效落实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管职责积极完成专项检查任务。

四、坚持改革创新,着力强化高质量发展

(一)持续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梳理化妆品监管体制机制运行中的“堵点”和“断点”,落实省局明晰的省、市、县及监管落实法规实施过渡期政策,保障全化妆品行业平衡发展,法规平稳落地。

(二)加大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力度,加强与行业、企业沟通交流,通过召开研讨会、座谈会等形式,深入沟通企业关切的重点和热点问题。组织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活动,提高科普宣传工作中的积极性,拓展宣传渠道,打造化妆品科普宣传品牌,增加社会影响力。创新科普方式,加大化妆品日常宣传力度,鼓励根据季节、使用人群开展专题性科普,提升公众对化妆品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的认知度。利用“外脑”资源,开展监管科学研究,推进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应用研究。加快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安全治理格局。

)切实强化不良反应监测。强化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强对不良反应报告真实性、规范性核查,提升报告审核与评价能力,切实提高报告质量。加强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制度建设,完善监测信息分析评价流程,夯实监测报告数量基础,提高监测报告质量。

)大力加强监管业务培训。加大对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力度,强化培训考核,全面提升监管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加强对化妆品企业的培训力度,特别是加强对化妆品经营者的宣传培训,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主体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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