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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成立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7-07 11:56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093

各股室、所、队、协会

为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意见》的要求,加强对扫黑除恶斗争的组织领导区局决定成立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省局和市、区扫黑办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全区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协调解决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完成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省局和市、区扫黑办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  刘晓冰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申国亮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冀景法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臧润泽      党组成员、副局长

副组长:李志锋      党组成员

 员:区局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同志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冀景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各项决策部署;健全完善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调研指导工作;统筹协调线索摸排、移交和情况统计工作;协调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宣传发动和舆论引导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加强相关制度机制建设;总结典型经验,指导各股室、所、队、协会、协调各成员单位共同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工作。

四、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由各股室、所、队、协会负责同志担任,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络和协调。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会议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全体人员或部分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单位人员参加。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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