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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2-23 16:23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1009

各股室、所、队、协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渗透力,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奠定基础。现将《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

 

新乡市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案释法制度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宣传教育要“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围绕案件事实、证据、程序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广泛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等活动,向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行政执法全过程,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行政调解等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以案释法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教育引导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

三、主要措施

(一)典型案例筛选发布。以案释法是利用案例诠释法律的过程,要建立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筛选发布制度。精心筛选具有较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成熟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重点选取计量、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安全、广告、食品、商标侵权等违法行为案件或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的案件,信息公开、处罚争议、申诉受理等事关百姓自身权益的案件等。要通过本部门网站、电子显示屏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讲法,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典型案例的发布内容包括基本案情、最终结果和典型意义。通过以案释法,让公众更加了解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的过程,了解案件审理、办结的情况,彰显行政执法部门不断推进执法公开,以公开促公正,以个案推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的行使,避免行政执法中程序及实体上的错误。

)以案释法宣传讲解。要积极推行以案释法宣讲制度。行政执法人员要选择执法实践中具有典型指导意义的案例,发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12.4宪法宣传日等特定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举办法治宣传讲座、开展送法进学校课堂、送法进社区乡镇、送法进企业工厂等形式,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介绍执法情况、释疑解惑,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

)以案释法新媒体宣传。要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微平台上开展以案释法,通过微信、微博、客户端等电子政务发布典型案例,为公众提供更多、更便捷的学法用法渠道,使新媒体成为公众普法的新平台、新渠道、新途径,切实把法治宣传延伸到社会每个角落,努力形成网上网下、线上线下相互补充、多层次、全方位的普法格局,实现法治与人们生产生活的“零距离”。各单位要逐步建立和完善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公众普法平台。

四、具体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对以案释法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及时制定出以案释法制度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以案释法制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二)强化协调沟通。要加强工作协调,通过召开工作联席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围绕以案释法制度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及时沟通工作情况,交流工作经验,推动以案释法制度深入开展。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着力加强以案释法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中的职能作用,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四)强化考核考评。要把以案释法制度工作纳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内容,切实发挥行政执法人员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作用,形成以案释法制度齐抓共管、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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