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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2-24 10:43 信息来源: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量:2341

各股室、所、队、协会:

现将《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新市监办【2021】20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22

附件:关于印发《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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