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上级下达卫滨区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根据《新乡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现将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万元。
二、分配原则
经卫滨区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分配资金。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卫滨区2021年度第一批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21年卫滨区平原镇水鲜园奶牛养殖场产业扶贫项目 | 平原镇 | 通过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与合作社自筹资金,共同建设奶牛养殖项目,扶贫资金用以购买项目中所养殖的奶牛,自筹资金用以项目场地建设及其他。 | 15万元 | 卫滨区扶贫办 |
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示。
责任单位: 卫滨区财政局
监督电话:0373-2826345,12317
电子邮箱(或通迅地址):wbcznyk@163.com
卫滨区财政局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