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现将调整后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情况公示如下:
一、资金来源
2018年度卫滨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预算安排120万元,后期调整为57.8万元。其中市级下达资金0.07万元,区本级安排资金57.73万元,无中央、省下达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二、分配原则
经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研究确定,结合项目准备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分配资金。
一是2018年度医疗扶贫再保险项目0.23万元;
二是2018年度卫滨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项目1.45万元;
三是2018年度卫滨区强筋小麦项目0.11万元;
四是2018年度卫滨区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项目0.27万元;
五是2018年度卫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0.23万元(市级0.07万元,区级0.16万元);
六是2018年度卫滨区优秀务工奖补项目0.3万元;
七是贫困户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所需亲自鉴定费用0.9万元;
八是2018年度卫滨区贫困人口农业保险项目0.02万元;
九是捐赠结对帮扶原阳县陡门乡资金50万元;
十是卫滨区扶贫工作经费4.29万元。
三、资金分配情况表
卫滨区2018年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单位:万元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内容 | 投资规模 | 责任单位 |
1 | 2018年度医疗扶贫再保险项目 | 平原镇 | 为贫困户购买医疗扶贫再保险 | 0.23 | 卫滨区农委 |
2 | 2018年度卫滨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助学工程项目 | 平原镇 | 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子女实行国家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扶贫助学补助政策 | 1.45 | 卫滨区农委 |
3 | 2018年度卫滨区强筋小麦项目 | 平原镇 | 对符合种植条件的贫困户发放奖补,鼓励其种植收益高的小麦,增加家庭收入 | 0.11 | 卫滨区农委 |
4 | 2018年度卫滨区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项目 | 平原镇 | 对流转土地的贫困户进行奖补,增加其家庭收入 | 0.27 | 卫滨区农委 |
5 | 2018年度卫滨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 | 平原镇 | 为贫困户办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 | 0.23 | 卫滨区农委 |
6 | 2018年度卫滨区优秀务工奖补项目 | 平原镇 | 对年务工收入超过6个月且收入达2万以上,进行奖补0.3万元,鼓励其通过自身发展增收 | 0.3 | 卫滨区农委 |
7 | 贫困户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所需亲自鉴定费用 | 平原镇 | 为贫困户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做亲子鉴定 | 0.9 | 卫滨区农委 |
8 | 2018年度卫滨区贫困人口农业保险项目 | 平原镇 | 为贫困户购买农业保险,降低自然灾害带来的影响,减少种粮损失 | 0.02 | 卫滨区农委 |
9 | 捐赠结对帮扶原阳县陡门乡资金 | 平原镇 | 为结对帮扶的原阳县陡门乡捐赠资金 | 50 | 卫滨区农委 |
10 | 卫滨区扶贫工作经费 | 平原镇 | 用于扶贫工作支出 | 4.29 | 卫滨区农委 |
备注:每个具体项目建设情况由责任单位另行公告公示。
监督电话:12317 0373-2826345
责任单位:卫滨区财政局
电子信箱:wbcznyk@163.com
卫滨区财政局
2018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