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充分发挥会计监督服务宏观调控和财政管理、保障财税政策执行、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2】2号)要求,决定对我区部分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等情况进行检查,现将检查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名单
新乡市卫滨区商务局
新乡市卫滨区实验小学
二、检查的时间和依据
自公示之日起至2022年5月中旬。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等有关规定实施检查。
三、联系方式
电话:0373—2048281 15690793923 15690793085 邮箱:wbczjjk@163.com
联系人:王林静 刘希华
卫滨区财政局
2022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