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乡市财政局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新财监﹝2021﹞3号)和《卫滨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卫滨财字﹝2021﹞34号)的文件要求,为切实加大会计监督力度,全面提升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会计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政策法规,我局组织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现将2021年度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后公告如下:
2021年卫滨区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紧密结合我区实际,重点选取了新乡市卫滨区医疗保障局和新乡市卫滨区残疾人联合会开展了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检查结果表明,上述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得到较好执行,会计核算较为规范,会计信息质量逐步提高。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如:财务管理不规范、未记固定资产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分别对其提出了整改意见,并要求被检查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强业务学习,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财经法规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完善。
卫滨区财政局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