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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题
卫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厅把我的起诉材料证据给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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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时间
2025-03-12 10: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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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时间
2025-03-14 17:1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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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内容
工资拖欠,去卫滨区人民法院起诉,判决厅让我去立案庭把之前的起诉材料证据移交过去,我去立案厅找立案厅把我的材料证据丢了,让我咋办,给我一个说法,恳请领导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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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部门
卫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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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意见
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第一时间与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现将情况回复如下:卫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相关负责人已与您联系,确认材料并未丢失,并已转交至办案团队。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