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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 题 新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延期交付监理单位晟华建设咨询公司违规验收
  • 发信时间 2025-01-15 10:56:38
  • 答复时间 2025-01-18 00:00:00
  • 信件内容

    尊敬的区政府各级领导: 我于2023年11月份购买新美城上领地三期19号楼(云熙府)的房子,开发商是新乡市新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合同上承诺的是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交付。但2024年5月售楼部通知延期交付,经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开发商承诺于2014年12月31日前保证交付,结果到日子以后开发商为防止业主继续向其维权,偷换概念称作为“预交付”,经广大业主同时邀请专业人士现场查看,根本达不到交付条件且存在严重质量不合格问题,“三证一书一表”交房材料不齐全,监理单位(晟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违规出具验收合格报告,严重侵犯业主权益。为正当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特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消协、区场监管等部门提出诉求: 一、恳请相关责任部门介入调查,要求开发商赔偿业主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房子逾期,开发商应每日赔偿房款的万分之五作为违约金。 二、追究监理单位(晟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法律责任,在不具备交房条件下违规出具验收报告。

  • 处理部门
  • 处理意见 网民您好,收到您的留言后,我们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解。 新美城上领地 19# 楼部分房源原定于 2024 年 6 月 30 日交付,因疫情等不可抗力,施工受阻停工 323 天,依据合同补充协议,交房日期可顺延。经协商,交付日期延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目前楼内具备装修条件,业主可进场装修,剩余外围工作因天气原因暂未完工,要求项目方 2025 年 3 月 1 日前完成,物业费在完工后起算。您反映的权益问题属合同纠纷,建议与项目方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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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书记 李海潮 15537328017

区 长 魏海晓 18236126522

政法委书记 张胜利 18637381573

信访局局长 任中安 1350343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