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强化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力度
发布日期:2016-12-20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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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按照《2016实地测评简易操作书册》标准对辖区食品经营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单位要求立即或限期整改。二是要求餐饮单位亮证经营,并对“五病”调离制度、消毒记录进行公示。三是对辖区所有食品经营户开展拉网式排查回头看活动,重点对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区域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杜绝过期食品和三无食品。四是各食药监所与工商部门通力配合,加大对辖区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排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家取缔一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