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风险排查,突出问题治理。加大对食品经营门店的主体资格、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质量、食品存贮、经营场所等内容检查力度,同时,针对临时出现的国庆节食品流动小摊贩,加强巡查,规范经营者行为,杜绝假冒伪劣、“三无”等食品流入市场。要求各餐饮单位实行农村、城市集体聚餐活动备案制度,确保节日期间群众集体用餐安全。
二是依法整治,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按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制售假劣食品、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从重处理,保障辖区群众节日期间食品药品安全。
三是要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加大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提高广大消费者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细节,并索要发票或收据等凭证,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2826237向区食药监局进行投诉举报。
四是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确保及时妥善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和食品药品安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