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四个洪涝灾害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督导检查组,放弃周六、周日休息时间,每天加班加点深入到受灾严重的区域开展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工作,指导、督促辖区内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加强防范措施,防止因暴雨受潮、变质食品药品上市,对被洪水浸泡过的食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严加监控,防止使用病死牲畜或者被雨水浸泡污染发霉变质的食品进行再加工现象的发生。卫滨区食药监局局长张辉每到一处都细心询问,仔细查看受灾情况、水淹食品药品处理情况,并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晾晒的水淹食品药品必须清理干净予以销毁;二是
灾情发生后,特别是农贸市场,因进出食品量大,存货较多,受灾严重,卫滨区食药监局局长张辉立即安排业务熟练同志配合各食药监所专门对辖区农贸市场灾后食品安全情况进行逐一排查,登记商户受灾情况,与市场开办方签订承诺书,及时发放宣传页和“一封信”,向商户讲解如何处理水淹食品,要求市场开办方制作宣传条幅——“不销售水淹食品、不购买水淹食品”悬挂在市场醒目位置。同时,市场开办方按照我局要求,立即安排人员每天不断巡查,对个别晾晒的水淹食品进行集中铲除、销毁,督促受灾商户联系厂家返厂调换水淹食品,并每天流动广播灾后水淹食品的处理情况。截至目前,辖区6个农贸市场受灾商户176家,针对受损食品与食品原材料卫滨区食药监局已联合市场开办方要求商家销毁、返厂或联系养猪场当饲料处理,并未发生售卖水淹、浸泡食品现象。
卫滨区在做好洪涝灾害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工作的同时,印发了《卫滨区切实做好洪涝灾害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卫滨食安办〔2016〕11号),并转发了《新乡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洪涝灾害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的通知》(卫滨食安办〔2016〕12号),要求平原镇、各办事处、区政府食安委各成员单位根据自身职责,加强对洪涝灾害期间的食品安全监管,保障辖区群众食品安全。
截至目前,我区尚未发生售卖水淹、浸泡食品药品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