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区政府党组举行集体学习研讨,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重点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对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要求进行学习。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魏海晓主持会议并讲话,区政府党组成员郭呈杰、李伟娇、李付晋、朱林静、郝英凯出席会议,区领导徐陈琮、张斌、李国新、向卫群列席会议。会前,区政府党组成员进行了集体自学。朱林静现场交流学习体会,冀大旭提交书面发言。
会议强调,工作纪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在各项工作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重在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为党和人民履好职、尽好责。生活纪律是全体党员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重在引导党员干部砥砺品格操守,严格约束行为。区政府党组成员作为全区党员干部的“关键少数”,要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以更严的监督来约束自己,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践行者,在示范引领上做好表率。
会议要求,要学思用融合贯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要论述、对河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通于党纪学习教育之中,一体领悟、一体把握、一体贯彻。要与正在开展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有机结合,以严明的纪律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要抓住“关键少数”。政府班子带头,各镇办、政府各部门负责同志要学深一层、多悟一分。坚持把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严把思想关、品行关、作风关,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推动学习成果转化。把《条例》各项规定转化为工作生活中的日常习惯和言行遵循,把《条例》学习和为群众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紧密结合,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动各项工作进位升级的强大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