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区委书记李海潮主持召开四届区委常委会第一百次会议暨区委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卫滨区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实施办法》。
会议指出,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推动审计整改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
会议要求,将审计整改的领导监督和落实、责任、整改清单、结果报告和公告、审计结果运用、责任追究等工作机制细化到审计整改工作的全流程和各环节,进一步压紧压实被审计单位的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审计机关的督促检查责任,确保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坚决扛起审计整改的政治责任,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一要围绕强化领导,推进审计整改落实,确保责任明确到位、压力传导到位、问题整改到位;二要围绕健全监督,加大贯通协作力度。审计监督与纪检监察、人大监督、组织人事、司法监督等相贯通,推动成果共享;三要围绕完善措施,提升审计整改质量。完善审计整改责任追究机制,切实推动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