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国庆期间疫情防控健康提示
发布日期:2021-09-30 09:15
信息来源:卫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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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假期即将到来,人员出行、旅游和聚集性活动增加,疫情传播风险增大。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进一步做好“国庆”期间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现向广大市民发出如下健康提示:
一、请以下人员立即报告:有境外、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来新返新人员,家庭有学生、务工及探亲从外地返新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 或住宿宾馆进行健康申报。按要求配合落实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
二、合理安排出行。请广大市民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合理安排出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份。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后,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相关情况,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建议在新过节,如确需出行,请提前了解目的地疫情防控等级及相关防控政策,提前做好规划、错峰出行,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
三、做好个人防护。广大市民要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养成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减少不必要的聚会聚餐,尽量不去或少去人群密集、空气不流通的场所,自觉做到不扎堆、不聚集。进出公共场所应积极配合体温测量、查验“一卡一码”。外出旅行后返新一旦身体出现可疑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自己的旅行史。
四、做好健康监测。出行途中如出现发热等不适,应及时终止或取消旅行,避免病情加重。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可疑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不要自行用药,不要到没有资质的诊所就医,就诊时严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及时向工作单位报告旅行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五、履行防控责任。外出旅行时,请及时记录相关出行信息,包括公共交通工具的班次(车牌号)、时间和座位号,用餐饭店或住宿宾馆名称、地址、同行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以便需要时及时提供相关协查信息。如所到地区出现疫情,请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防控部门做好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实履行健康申报、行程史填报等信息报告责任。
六、主动接种疫苗。近期疫情频发,再次提醒广大市民,疫苗接种是阻断疫情传播的有效途径。为保护自己和家人健康,凡符合接种条件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七、严防物品传疫。广大市民尽可能不网购境外、中高风险地区物品,如收到来自境外、中高风险地区的快递等物品,要严格对外包装进行消毒,做好防护,确保安全。采购冷冻、海鲜等食品请到正规商场、超市,不购买无合格证明的食品。
凡违反上述规定,隐瞒行程轨迹,造成严重后果者,将按照国家法律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疫情并未走远,防控牢记心间。请广大市民共同守护好自己、家人和亲友的健康,快乐过佳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