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卫滨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0年 1月 10日至2020年4月24日,对猪八戒网新乡园区室内装饰工程竣工结算进行了审计。新乡市卫滨区特色商业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卫滨区特色办”)及有关单位对其提供的工程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卫滨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本工程为猪八戒网新乡园区室内装饰工程,本工程建设单位为新乡市天蓬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单位为重庆明泰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本工程包括:拆除工程、装饰工程、空调工程、弱电工程、消防工程、VI广告图文部分、甲供材料部分、二类费用部分。
1、拆除工程:由河南益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2018年11月5日开工2018年11月20日竣工。
2、装饰工程:由四川八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2019年4月15日开工2019年6月15日竣工。
3、空调工程:由新乡市红旗区森川制冷设备销售店施工,工程2019年5月15日开工2019年6月15日竣工。
4、弱电工程:由成都新海力科技有限公司施工,工程2019年4月15日开工2019年6月21日竣工。
5、消防工程:由河南恒纳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工程2019年4月15日开工2019年5月30日竣工。
6、VI广告图文:由河南青暮品牌策划咨询有限公司施工,工程2019年6月19日开工2019年7月10日竣工。
7、装饰工程:由重庆八戒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施工,工程2019年5月25日开工2019年6月15日竣工。
8、二类费用部分:包括设计服务费、概念设计咨询服务费、消防设计费、限价编制服务费、监理费、限价审核费。
本工程各专业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本次送审金额总价为4398029.55元。
其中:拆除工程报审金额为49000.00元、装饰工程报审金额为2344907、67元、空调工程报审金额为47000.00元、弱电工程报审金额为454495.03元、消防工程报审金额为260000.00元、VI广告图文部分报审金额为43500.00元、甲供材料部分报审金额为901862.85元、二类费用部分报审金额为297264.00元。
卫滨区审计局委托中乾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结算审核工作。
本次审计的依据《财政部、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2004〕36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等配套文件,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下发各种配套文件,新乡市审计局文件(新审〔2016〕16号)《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资料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质量管理试行办法》。在审核过程中,我们结合该工程的实际情况,实施了现场勘察、测量、并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了核对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根据审核结果,提出本报告。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卫滨区特色办能够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推进项目建设,基本执行了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但在工程结算中存在监管不严、未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多计工程价款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意见
本项目共报审金额为4398029.55元,审定金额为3694725.72元,审减金额为703303.83元。
(一)、拆除工程:报审金额为49000.00元,审定金额为48554.55元,审减金额为445.45元。
1、根据税金调整《建办标函[2019]193号》,报审税金为10%,调整为9%,审减445.45元。
(二)、装饰工程:报审金额为2344907.67元,审定金额为2054326.63元,审减金额为290581.04元。
1、装饰工程:审减274019.56元。
①、原地面垫层拆除,审减工程量1780㎡,审减金额15717.4元。此项在拆除工程中包含。
②、水泥地垄,审减工程量349.76米,审减金额16557.64元。此项工程未施工。
③、天棚抹灰,审减工程量1960㎡,审减金额84946.40元。此项目未施工。
④、防火门,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1427.78元。
⑤、10mm厚钢板,审减工程量6.22㎡,审减金额3140.6元。此项目未施工。
⑥、阳光棚,审减工程量5.25㎡,审减金额3660.77元。
⑦、钢化玻璃隔墙,审减工程量13.68㎡,审减金额3778.28元。
⑧、扣除垃圾外运及渣场处置费用,审减35600元,此项费用应在综合单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包含。
⑨、扣除开荒清洁费用,审减21360元,此项费用应在综合单价及安全文明施工费中包含。
⑩、其他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87830.69元。
2、强电工程:审减4995.23元。
①、密闭开关,审减工程量3个,审减金额27.72元。
②、天棚插座,审减工程量2个,审减金额18元。
③、工矿灯,审减工程量4个,审减金额156.88元。
④、射灯,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40.21元。
⑤、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4752.42元。
3、给排水工程:审减366.45元。
①、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366.45元。
4、合同外:审减11199.80元。
①、按认价单调整含税单价,审减金额11199.80元。
(三)、空调工程:报审金额为47000.00元,审定金额为45666.67元,审减金额为1333.33元。
1、风道:工程量审减13.333平米,审减1333.33元。根据现场勘查进行计算。
(四)、弱电工程:报审金额为454495.03元,审定金额为438357.94元,审减金额为16137.09元。
1、合同内:审减7839.53元
①、24口配线架,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371.64元。
②、其他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7467.89元。
2、合同外(参考合同价):审减8297.56元
①、AP,审减工程量2台,审减金额1299.1元。
②、AP控制器,审减工程量2台,审减金额6299.1元。
③、其他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699.36元。
3、合同外增加:审减0元
(五)、消防工程:报审金额为260000元,审定金额为247068.35元,审减金额为12931.65元。
1、喷淋及消火栓系统:审减3020.11元。
①、喷淋钢管DN25审减工程量14.4米,审减金额433.01元。
②、喷淋钢管DN32审减工程量2.8米,审减金额109.65元。
③、喷淋钢管DN40审减工程量2.8米,审减金额144.2元。
④、喷淋钢管DN50审减工程量5.1米,审减金额268.01元。
⑤、套管50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22.54元。
⑥、水流指示器,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314.07元。
⑦、喷淋头,审减工程量8个,审减金额228.56元。
⑧、其他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1500.07元。
2、自动报警系统:审减2682.82元。
①、配管DN20审减工程量11.9米,审减金额105.91元。
②、配线:ZRRVB-2*1.5审减工程量11.2米,审减金额34.05元。
③、出入口控制设备,审减工程量2台,审减金额614.38元。
④、点型探测器,审减工程量4个,审减金额309元。
⑤、模块隔离模块,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159.52元。
⑥、消防报警电话插孔(电话),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113.1元。
⑦、模块信号模块,审减工程量1个,审减金额159.52元。
⑧、端子箱,审减工程量1台,审减金额338.65元。
⑨、其他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848.69元。
3、防排烟系统:审减378.91元。
①、税金调整审减金额378.91元。
4、应急照明及应急疏散系统:审减6849.81元。
①、配管DN20审减工程量69.3米,审减金额616.77元。
②、配线:NHVB-4*1.5审减工程量261米,审减金额1030.95元。
③、安全出口灯,审减工程量3套,审减金额471.66元。
④、疏散指示灯,审减工程量6套,审减金额481.2元。
⑤、事故照明灯,审减工程量10套,审减金额1667.5元。
⑥、机房照明系统,未施工审减,审减金额1259.61元。
⑦、其他措施费及税金调整审减金额1322.12元。
(六)、VI广告图文部分:报审金额为43500.00元,审定金额为40021.05元,审减金额为3478.95元。
1、各功能区方位指示牌:调整单价为5元/块,审减金额600元。实际施工无5mm亚克力平板打印,根据合同其他报价,对此项单价进行调整。
2、办公室公司牌牌:调整单价为64元/块,审减金额688元。实际施工位4mm亚克力平板打印,对此项单价进行调整。
3、入驻企业LOGO展示:调整单价为1937.05元/套,审减金额912.95元。实际施工尺寸为78*240cm,投标单价为2600元/套,对此单价进行调整。
4、楼层导示牌-地图索引(园区导航):调整单价为3500元/套,审减金额250元。投标单价为3500元/套,对此单价进行调整。
5、八戒遍布地图展示:调整单价为5800元/套,审减金额600元。投标单价为5800元/套,对此单价进行调整。
6、一站式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调整单价为2700元/套,审减金额100元。实际施工无PVC平板打印,对此项单价进行调整。
7、氛围墙:调整单价为500元/套,审减金额58元。投标单价为500元/套,对此单价进行调整。
8、口号墙:调整单价为930元/套,审减金额270元。投标单价为930元/套,对此单价进行调整。
(七)、甲供材料部分:报审金额为901862.85元,审定金额为630628.33元,审减金额为271234.52元。
1、调整地毯、地砖数量为合同清单数量,审减金额4441.72元。
2、根据采购发票金额调整家具金额,审减金额266792.80元。
(八)、二类费用部分:报审金额为297264.00元,审定金额为190102.20元,审减金额为107161.80元。
1、设计费用:报审金额为159320元,审定金额为115186.27元,审减金额为44133.73元。设计费依据计价格[2002]10号;设计费相关系数,设计收费基价按设计收费基价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依据相关工程类别工程特征为I级,其系数0.85,专业调整系数依据附表二工程类别,工程系数为1.0,附加调整系数取定为1,比例表系数为1,根据市场行情系数计算。
2、限价编制:报审金额为13992元,审定金额为9684.20元,审减金额为4307.80元。按相关规定,按照基价3‰计算,再根据市场行情系数计算服务费。
3、监理费:报审金额为27984.00元,审定金额为27984.00元,审减金额为0元。
4、限价审核费:报审金额为95968.00元,审定金额为37247.73元,审减金额为58720.27元。按相关规定,跟踪审计按照基价9.5‰计算,再根据市场行情系数计算服务费。最高限价审核服务费按相关规定,跟踪审计按照基价8‰计算,加上审减费用的2.5%,再根据市场行情系数,计算服务费。
以上问题不符合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第五条“从事工程价款结算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平等、诚信的原则,并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根据《河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条例》第三十六条“审计机关对审计发现的多计工程价款等问题,应当责令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依法据实结算”的规定,责令卫滨区特色办予以整改、依法据实结算。
四、审计建议
建议建设单位严格履职履责,实事求是,诚实守信,确保项目按图纸设计要求施工,按照基本建设核算办法对工程资料依法据实结算。
本报告卫滨区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示。
对本报告指出的问题,请卫滨区特色办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整改完毕。请卫滨区特色办在整改期限截止后依法向社会公示整改结果,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告卫滨区审计局。卫滨区审计局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向社会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