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新乡市卫滨区李村第二卫生室
2、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赵村卫生室
3、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李村卫生室
4、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十里铺村卫生室
5、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路庄村卫生室
6、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梁仁旺村卫生室
7、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唐庄村卫生室
8、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朱召村卫生室
9、新乡荣志强诊所
10、新乡李村袁子辉诊所
11、卫滨区科美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外科诊所
12、新乡荆树伟诊所
13、新乡周瑞芬诊所
14、新乡张百强诊所
15、新乡卫滨李爱琴诊所
16、新乡温馨口腔诊所
17、新乡霍向前诊所
18、新乡杜金钢诊所
19、新乡杜鹃诊所
20、新乡卫滨郭新华诊所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
1、新乡市第四人民医院自由路口腔诊所
三、医疗机构注销
1、新乡荣志强诊所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