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要求,现将此批行政许可项目公示如下:
一、医疗机构校验
1、新乡李新亚诊所
2、新乡徐惠萍诊所
二、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变更)
1、新乡润禾贰拾肆小时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新乡平原路店第一诊所
2、新乡市卫滨区中南社区卫生服务站
3、新乡市卫滨区幸福里社区卫生服务站
4、新乡市卫滨区自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新乡普惠健康体检有限公司卫滨南桥门诊部
三、医疗机构设置及执业登记
1、卫滨倪新丽诊所(不符合诊所标准,退回申请)
新乡市卫滨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