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属于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服务能力建设,根据《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可申请使用就业补助资金支出。
根据合同约定,自验收合格且无质量问题满180天后支付剩余60%合同价款。2019年10月份已支付40%合同价款,现已满足条件,本月申请支付基层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政府采购剩余价款,包括计算机、读卡器、高拍仪等设备共计支出309948元。
现对上述资金进行公示,如有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5个工作日内(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0日)向卫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口头、书面、或通过举报电话反映。
举报电话: 0373-2048203区就业服务中
0373-2826105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卫滨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
202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