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卫滨区关于认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的补充材料
一、公告补充材料
2019年5月24日,在卫滨区政府网发布的“新乡市卫滨区关于认定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定点培训机构的公告”现对公告“第六条有关要求中第一小条”、增加联系方式、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申请表的内容补充如下:
1. 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需按照规范、完整、真实有效的原则装订(胶装)提交,否则视为无效文件,申报材料递交一份。所需复印件材料上要加盖申报机构公章,并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的字样。其中“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项目)申请表”6份单独报送,不装订在申报材料中。
2. 联系电话:0373-2028195
3. 增加附件1、就业技能培训定点机构及定点专业申请表。
新乡市卫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