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城乡群众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问题,同时发挥社会救助保民生、托底线、救急难的作用,卫滨民政局提供困难群众临时救助举措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卫滨区民政局严格按照“户申请、乡(镇)街道受理、调查、局审批”的规定程序,确定临时救助对象,并通过公示栏进行公示,努力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临时救助政策以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突出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为目标,采取一般程序与紧急程序相结合的方式,对困难群众进行及时救助。最大限度地解决了他们的燃眉之急。
2018年8月,卫滨区共计临时救助8人,救助金额为3807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