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卫滨区人社局坚持贯彻十九大精神,落实十九大提出的人社系统工作新要求,以民生为重点,多措并举促进就业,扎实推进创业就业工作健康发展。
一、持续推进城镇新增就业。区人社局上半年对全区新就业人员进行摸底排查,统筹工商、社保、民政等多部门协作,获取相关信息,开展实名登记,建立台账,完善数据信息,为实施就业帮扶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健全了零就业家庭长效帮扶机制,对新产生的零就业家庭及时提供援助,消除零就业家庭。截至目前,新增城镇就业人数337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234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97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
二、实施就业困难人员帮扶。重点针对特殊群体实施帮扶,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一是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民营企业周等活动,并组织举办4场招聘会,对伤残、零就业家庭、去产能失业、建档贫困家庭等就业困难人员进行帮扶,通过送岗位、送培训、送服务、送政策,帮助一批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二是落实惠民补贴政策。为符合条件的人群申报社会保险补贴。1-6月份,为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563人次发放社保补贴89.7万元、岗位补贴170万元,为灵活就业困难人员693人次发放社保补贴100万元;为3人申请政府购岗社保补贴1.1万元,岗位补贴3.65万元。
三、助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全面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市场需求确定培训项目,为农村劳动力开展免费技能培训,增强其就业竞争力,便于进一步加大劳动力转移力度。截止目前,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完成420人;上半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7216人,劳务收入8467万元;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93人。
四、突出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一是开展就业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开展免费职业指导,每月发布企业招聘信息,积极进行免费职业介绍;二是实施创业帮扶。为高校毕业生创业者发放一次性5000元开业补贴;大中专学生创办的实体,并入驻创业解化基地的,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运营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万元;高校毕业生自主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的,对评选为省级优秀项目的,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项目补助资金。三是积极落实就业见习政策。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将就业见习补贴由每月700元提高至1000元。通过资料审批、实地核查等方式认定14家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积极开展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见习工作并申报申报补贴,截止目前已安排10名大学生参加就业见习,并申报4.4万元就业见习补贴。
五、强化政策宣传落实。积极落实市、区促进就业创业各项政策要求,制定实施就业培训、创业贷款、资金申领、岗位开发、去产能职工安置等多个配套文件,构建完善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将政策宣传走入社区,走进各大商场市场,同时利用网络发布最新政策信息,极大地拓宽了政策知晓面,使更多的人了解到各项惠民政策。
六、激励创业带动就业。以需求为导向,为各类自主创业人群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大众创业扶持政策。今年以来共办理发放73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为返乡农民工发放创业贷款560万元,扶持自主创业50人,创业带动就业200人,企业吸纳就业人数1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