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纪委、监察委、审计厅出台《关于健全完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豫审〔2018〕98号),卫滨区审计局高度重视,采取四项措施,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局机关召开全体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实质,把工作协作配合机制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二是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根据意见要求,明确办公室作为日常办事机构,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案管室协作配合,及时研究解决工作协作配合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规范工作流程,加强沟通协作。
三是建立制度,强化管理。日常办事机构制订严格的审批程序,建立登记备案、查询、管理制度,确保信息资料的共享利用必须遵守保密规定。
四是协作支持,尽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