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增强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能力,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积极创新工作机制与卫滨区总工会联合创建庭后调解新模式。
2018年5月10日,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卫滨区总工会实现了首次“牵手”。卫滨区总工会在一起劳资争议案件庭审现场进行了旁听。庭后调解过程总,卫滨区总工会充分利用了工作职能特点,助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化解劳动双方矛盾,此次劳动争议案件以调解的方式圆满解决。
卫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牵手”卫滨区工会联合调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举措,不仅使劳动争议案件能够快速以调解的方式结案,提高调解的针对性和成功率,而且减轻了双方当事人仲裁诉讼负累,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目的,为维护和保障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