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成立了八个督导组,分别由局领导担任组长,各教育督导责任区人员为督导组成员,每组分包四到五所中小学校、幼儿园。
二是设计了便于实际操作的《卫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实地考察督查表》,并完善了《学校创文工作标准》,内容不仅具体涉及学校创文要求,还明确了乡村少年宫考查内容,心理辅导站建设标准等。
三是自十月份以来,督导组每两周深入各责任区单位进行督导,以督导次数保证创文效果。
四是通过实地考察、督导,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并实地查看整改效果等。
通过两个多月以来的连续督导,卫滨区教育系统的“创文”工作得到了各级领导的赞赏和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