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卫滨区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对照《卫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卫滨区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责任分工,积极开展统计法治工作,充分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扎实推进法治卫滨、法治统计建设,为推动卫滨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统计保障。
一、坚持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
区统计局始终坚持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深刻领悟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机结合起来,区统计局多次在党组会议和全局会议上认真学习《关于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意见》《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督察工作规定》以及《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二是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组织局全体干部职工学习省统计局印发的《统计警示教育手册》,认真学习通报案例内容,通过近年来曝光的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充分发挥警示教育作用,有助于统计人员深刻理解并把握统计工作的方向、原则和要求,切实履行防惩统计造假的重大政治责任,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保障统计数据质量。
三、广泛深入普法,营造依法统计氛围
一是把统计普法宣传融入工作部署、业务培训、调研走访、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各环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统计人员的普法教育和统计业务指导,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对象依法统计的意识和能力。今年以来,以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这项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为契机,局领导班子成员多次带队到企业、个体户调研、核查经济普查数据并进行普法宣传,倡导统计调查对象依法普查、依法统计,拒绝、抵制任何形式的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为高质量完成经济普查工作筑牢了根基,经济普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得到上级部门的高度肯定。
二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开展统计普法。积极推动“统计法进党校”、“统计法进机关”形成常态化,今年已推动“统计法进党校”1次,选派法治业务骨干在新乡市委党校2024年主城区青年干部培训班上,就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统计法》专题培训。
三是充分利用统计业务培训会议、专项调查员培训会议开展会前学法,对系统内工作人员以及统计调查对象和内部承担统计工作的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统计人员的依法统计意识和责任意识。
四是以“数览发展、向新而行”为主题开展第十五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活动,通过树立宣传展览板,为群众答疑解惑,向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宣传页、《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小册子等方式,普及统计法律法规知识,让群众了解统计、支持统计、配合统计,营造全社会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五是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暨《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41周年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和统计法治思维。在活动现场,区统计局通过悬挂横幅、摆放易拉宝展架、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讲解《宪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等法律知识,此外,区统计局还设置了现场咨询解答岗,吸引群众咨询。通过在问答中潜移默化地宣传、普及统计相关法律知识,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深学细悟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统计法治观念,让统计法治深入人心。
四、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不断充实壮大执法持证人员,今年我局新增2名行政执法证持证人员,统计执法力量得到进一步加强。二是依法落实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制度。认真做好河南省“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等有关平台的信息维护、录入工作,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抽查工作,对检查的3家企业抽查结果进行了公示,认真完成了部门联合抽查任务。
五、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今年以来,区统计局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职责,狠抓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统计普法宣传影响力不够
统计普法宣传主要针对统计人员,对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干部普法较少,普法针对性有待加强。广大人民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知之甚少,统计法的知晓度有待提高,统计普法宣传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
(二)法治宣传的形式不够丰富
统计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以召开业务培训会、举办法治宣传活动为主,运用新媒介进行普法的手段较少,宣传方式不够丰富多样,难以达到理想的普法效果。
六、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计划
针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区统计局将坚持以提高全民统计法治意识、推进依法治区为目标,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更加广泛深入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进一步把依法治区工作做实做细,为卫滨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厚植法治思维,推进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把握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统计工作全过程,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健全常态化学法机制,将学法列入局党组会议、党支部、局务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法、集中学法,让法治意识深入人心,让法治精神落地生根。
(二)拓宽普法渠道,增强普法效果
全面推进新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一是充分利用统计年报会、业务培训会对平原镇及街道办基层、“四上”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普法培训;二是结合日常到“四上”企业调研、核查数据的机会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提高企业依法统计配合度;三是持续推进统计法进机关、进党校、进企业、进社区,拓宽统计法治宣传受众面;四是丰富统计普法宣传方式,通过推进统计法律法规纳入领导干部学法必修课程、增加法治宣传栏统计法治内容、运用以案释法等方式,推动统计法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强化统计监督职能,提升统计执法能力
一是将本地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纳入统计监督重要内容。二是建立防治统计造假责任制,全面落实主要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第一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健全一体推进“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体制机制。三是继续推动平原镇及街道办基层统计规范化建设,加大对基层统计人员的统计业务知识和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督促平原镇及街道办加大对基层统计工作的保障力度。四是持续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兼备的统计执法检查队伍,加大对统计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力度,规范统计执法各环节,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五是从严从紧惩治统计违纪违法行为,提升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意识。认真履行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主体责任,紧盯有关负责人等关键少数,坚持对统计造假行为“零容忍”,坚决守住统计数据质量生命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