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卫滨区城市更新推进中心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卫滨区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自觉强化党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审定本部门年度学法计划,先后组织召开法治专题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健全并落实科室负责人带头学法用法制度,审议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各项法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发挥表率示范作用。把法治建设摆在全中心重要位置,坚持重要工作第一时间部署、重大问题党组会议讨论、重点环节抓好落实、重要任务现场督办,定期听取各科室依法行政情况报告。
(三)严格执行法规条例。坚决履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规定,按照《新乡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新政文〔2022〕150号)实际要求,依法依规开展房屋征收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并定期全面开展相关法规条例学习,加强中心全体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工作的能力。
(四)压实主体责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加大案件化解力度,做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不定期邀请律师共同研判征收相关案件,分析制定化解路径,按照诉讼案件双下降要求,完善化解方案。根据卫滨区法治建设工作要求,我中心设立法治工作组,组长由中心党组书记担任,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工作作风,自觉维护司法权威。
二、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心党组书记领学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等,并纳入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干部职工党风廉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紧抓民法典宣传、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阵地宣传、集中学习、法治无纸化考试等形式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活动;通过微信群、微博等渠道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营造法治文化氛围。中心干部积极投身到宣传活动中,耐心为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三)加强征收业务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培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新乡市中心城区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试行)》(新政文〔2022〕150号)等规章条例的学习。提高业务人员法治素养,强化法治观念,依法依规推进城市更新快速发展。
(四)妥善化解诉讼案件。本年度城市更新领域处理诉讼案件14起,开庭20余次,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2起,民事诉讼案件2起,调解民事诉讼案件1起,有效化解行政诉讼案件4起,执行案件6起,有效化解执行案件1起,参与法院协调27余次,接待信访160余次。诉讼协调期间,采取建立案件庭前研判机制、加强与当事人沟通、积极与法院对接、完善证据收集等多种措施,有力高效化解处理案件。
(五)加强依法决策和管理。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凡是涉及征收业务的重要决策、重大项目,特别是作出涉及面广、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等事项,事前进行法律咨询,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后,再通过中心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并上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后方可执行。
(六)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代理行政诉讼、处理疑难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作用,确保项目征收启动前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实施过程全方位依法依规进行征收,产生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时做好案件庭前分析研判,妥善化解。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一)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在日常工作开展中存在重业务轻学习现象,法治宣传学习形式单一。主要是集中组织学习和干部自学为主,学习载体还不够丰富、形式还不够多样,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目前已进行整改,建立健全理论学习机制,将理论学习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
(二)案件化解亟待加强。我中心涉及诉讼案件较多,面对多个征收未安置项目征迁遗留问题,因补偿资金缺口巨大等原因尚未化解到位。目前已聘请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专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全过程参与到征收拆迁事务中,最大限度减少案件发生,并积极化解处置好遗留问题。
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安排
2025年,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提高政治站位,常态化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机制。压实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机制,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读书班等渠道,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列入重点学习内容,自觉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必修课,强力推进城市更新工作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
(二)加强教育培训,定期开展征收相关条例学习。强化学习,定期开展全体专题学习会,不断增强中心业务人员依法行政和依规办事意识,熟练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涉及征收业务方面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同时继续深入学习和研究征收法治领域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实践,坚持依法行政原则,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有效做到行政诉讼发案量和败诉率“双下降”。
(三)强化行政复议、应诉调解和解。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将争议调解化解贯穿于行政复议程序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同时,通过积极调解化解行政诉讼案件,以自愿达成协议促成矛盾实质性化解,从根本上降低行政诉讼败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