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以来,区民宗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法治政府工作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扎实有效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现将我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与统筹规划。将法治政府建设置于民宗局年度工作的核心位置,精心研究制定法治建设的长远规划与年度计划,明确各项目标任务,并细化责任分工。定期听取工作进展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各类重大问题,为法治建设工作的有序推进提供有力保障。
(二)带头学法用法与普法宣传。积极参与各类法治培训与讲座,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以及民族宗教相关法律法规,全年共组织干部职工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3次,不断增强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增强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自觉性,切实提高法治工作水平。
(三)严格依法决策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所有重大决策,均事先进行严格的合法性审查。在处置广佛寺危房搬迁、原中华街基督教堂前非法聚集群众等重点工作中,严格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每一项决策都合法合规。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深入社区、宗教活动场所等,精心组织开展“民族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通过放置宣传展板、发放传单资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民族宗教法律法规,累计受众达700余人次。
(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举办大型宗教活动提前报备审批,做到依法依规管理宗教事务。开展宗教领域专项整治行动,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有力维护了宗教领域的正常秩序。加强宗教团体建设,指导宗教团体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方面的积极作用。
(三)优化民族事务服务,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民宗局高度重视清真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将清真食品安全监管融入到日常排查中,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在节假日等重要时间点联合市场监管局开展专项排查行动,确保清真食品领域合法合规,切实保障群众权益。对于民族领域出现的问题采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式,防止简单化处理,避免因方式方法不当伤害少数民族感情,切实保障少数民族权益。
(一)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不够强。部分法治宣传活动形式较为单一,内容未能充分结合民族宗教工作实际和群众需求,导致宣传效果不佳。原因在于对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调研不够深入,宣传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二)工作队伍法治培训不足。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多集中于基础法律条文讲解,与职工实际工作场景紧密结合的案例分析较少,难以将所学法律知识有效应用于工作中。同时,培训方式主要以传统的集中授课为主,职工参与积极性不高。
(三)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有待完善。在处理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综合性问题时,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够顺畅,信息共享不及时,难以形成工作合力。主要由于部门间缺乏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职责分工不够明确,导致在工作中出现进展较慢现象。
(一)强化理论学习,指导工作开展。继续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法治政府决策部署,充分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准确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通过专题会议、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入思考、全面系统、联系实际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内容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根本遵守,提高干部职工工作水平和能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二)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精准把握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采用短视频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精准化的法治宣传教育。加强与民族宗教界人士的沟通合作,发挥他们在法治宣传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职工培训,增强业务水平。优化培训内容,增加与职工工作相关的实际案例解析,使培训更具实用性。创新培训方式,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模式,方便职工随时学习。同时提高培训频率,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专题培训,确保职工持续积累法律知识。
(四)完善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建立健全民族宗教工作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明确各部门在民族宗教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建立信息互通平台,及时通报民族宗教领域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涉及民族宗教领域的重大问题,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