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7号
发布日期:2025-03-21 09:21
信息来源: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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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许可公告
〔2025〕7号
根据企业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变更河南飞阳气体有限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发放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证书编号:(豫G滨)危化经字[2025]00004号,有效期2023年11月26日至2026年11月25日。
特此公告。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