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满足群众5月20日、5月21日办理结婚登记需求,卫滨区婚姻登记处打造全新的颁证室,颁证室以红色为主色调,以国徽为背景墙,设置了颁证台、打卡墙等,让新人在婚姻登记时有仪式感。登记处即日起受理婚姻登记预约。
一、预约方式
1、网络预约
通过小程序“豫事办”预约:
打开小程序“豫事办” →进入首页,点击上方搜索栏,输入“婚姻服务 ” →点击“婚姻服务”进入婚姻登记预约页面→选择需要预约的服务预约即可。
2、电话预约
(1)即日起可以提前拨打卫滨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电话0373-2829019进行预约。(预约时间: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3、办公地址
新乡市解放路大道中35号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原房产交易中心二楼)
4、所需材料
(1)双方任意一方户籍地为河南省的居民,需提供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到卫滨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办理结婚登记。
(2)双方均非河南省户籍的居民,除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外,还应当提交一方当事人经常居住地的有效居住证,到经常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3)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有效期内的军人证件、居民身份证和团级以上政治部门出具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4)办理婚姻登记所提供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5)双方当事人应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居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二、“5·20”集体颁证活动
为给新人们创造一个仪式感满满的领证仪式,更好展示新时代青年的崭新风貌,卫滨区婚姻登记处将于“5·20”当天举办特色集体颁证活动,为新人集体颁证,组织新人齐声宣读结婚誓词,集体作出移风易俗承诺,感受庄重不失浪漫的领证氛围。
卫滨区民政局温馨提示:办理婚姻登记的新人请自觉配合工作人员的现场引导,有序排队,不扎堆聚集,不大声喧哗,遵照流程办理业务。同时,我们将在窗口增派工作人员,根据现场情况延长工作时间,为新人提供高效、优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