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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滨区应急管理局2021年行政处罚公示6号
发布日期:2021-05-24 11:00 信息来源:卫滨区应急管理局 访问量:118

   卫滨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河南新鸣人石化装备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

914107033370850624

案件名称

鸣人石化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类违法

处罚决定书文号

(卫滨)应急罚〔2021〕6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1年5月24日

处罚结果

对该公司罚款10000元。

处罚事由

2021 年 5 月 21日,我局执法人员对河南新鸣人石化装备有限公司进检查发现问题如下:生产车间两台设备未制作岗位风险告知卡。违反了《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处罚依据

《河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的;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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